5、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查。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学校健康教育与卫生工作做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对在健康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
四、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基本途径与要求
1、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为重点,确保每周0、5课时的课堂教学时间,系统开展健康教育。
2、在体育与健康教学中,积极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全面提高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将体、卫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在体育与健康课综合改革方面形成特色。
3、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配合卫生部门与家长做好学生的年度体检工作,重点做好入园(托)幼儿与中小学新生的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对特异体质学生应在学校体育等各项活动中予以照顾。
4、积极开辟宣传阵地,加大健康教育传播力度。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橱窗、广播站、图书馆、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网页、电视课堂、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各校应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橱窗(黑板报),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有条件的学校应在网站上设立健康教育专栏。
5、学校应设立咨询室,利用校医(保健教师)或组织专家开展定期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含心理咨询)。
6、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契机,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教育力度,引导学生远离不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追求文明的学习、生活方式,学会自律与自我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