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承建单位对项目实施、项目进展、项目质量及项目实施效果等负责。
4、项目承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需验收拨付资金的,可向县商务办申请。县商务办、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拨付扶持资金。
5、验收合格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料立卷、归档和汇交工作。
6、项目监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项目管理和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按“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实行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省扶贫办《20XX年综合示范县申报要求》使用,不得违规挪作他用。
3、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项目资金的使用须由实施企业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划拨资金。
4、项目资金拨付方式。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进度拨付,分二次拨付,即:项目建设启动后,由承办企业提出申请,首次拨付专项资金总额的30%;第二次拨付须在对已实施项目进行核查,由实施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拨付。
5、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后,由县审计局对项目进行审计,如有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承办单位选择流程及信息公开措施
(一)承办单位选择流程
1.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要求,遵循选择承办单位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决策信息公开的原则,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2.主管单位会同相关单位或专业第三方机构经调研论证形成招标方案上报县政府审核。
3.县政府办公会决议后,报财政采购办。
4.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在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7.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承办单位。
8.向承办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二)信息公开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承办单位选择流程进行公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要求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3.投标人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办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办。每个镇办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镇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发展,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各镇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政府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县创建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十、本方案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针对xx县农业发展及民族手工业产品的现状,运用日趋完善的电子商务,为农产品及民族手工产品买卖建立网络信息服务,意在解决我县农产品业及民族手工产品信息基础设施落后、网络化程度较低、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不通畅而导致农产品及民族手工产品交易困难的现状。通过网络技术,让农产品及民族手工产品销售摆脱中间商盘剥与市场信息不通畅的问题。此项目主要结合xx县农业发展现状,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为农产品买卖建立网络信息服务。旨在帮助xx县农产品走出去,提升xx县农产品影响力,加快xx县经济发展。
二、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越来越追求高品质的生活。民以食为天,而当今食品安全令人担忧,市场上的农产品品质良莠不齐,没有统一的管理与规范,在此社会大背景下,原生态特色农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目前xx县农产品的销售仅局限于线下,没有统一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急需建设一个统一规范的电子商务台帮助xx县农产品走出去,提高销售额,加快xx县经济发展。
三、项目发展前景
1、有利的外部宏观环境
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越来越深入人民生活,电子商务在我国农业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国家发改委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农业部对农业信息化重视和积极扶持政策,如今农业的发展可以让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一个新突破;经济全球化的外力推动,更有利于农产品的出口。
2、农产品市场的自我创新需求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