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着手进行自查。
二是公安干警排查。
依照县林业局的统一布置,森林公安局全员出动,从22日开始,分组分片区对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就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隐患整改未落实的采取现场填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方法,明确专人、落实专责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责任。
依照“谁自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和“谁检查隐患、谁督促整改”原则,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头,凡发生森林火灾或出现涉林安全事故,首先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整改情况
县林业局坚持以宣传发动为前提,针对集中排查发现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
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不放过一个细节,不留存一处盲区,实行拉网式排查、搜索式整改,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处隐患,采取“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专人、明确要求”方法,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完善措施。
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林区、进校园、进场镇、进院户等“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青少年学生和林区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事故防范意识;二是书写和悬挂宣传标语,并督促护林员规范填写《巡山日志》三是林区入口树立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紧、急、险、阻的林区路段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二)落实责任。
全力消除林区的森林防火和安全隐患。
一是由森林公安局负责,对各场站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进行再排查,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专门的领导和人员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和平安生产隐患进行整改。
二是由林业局主要领导挂帅,包片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区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健全制度。
全力确保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林业平安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协调配合机制、隐患排查督办机制及例会制度、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深入检查
(一)检查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执行情况。
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平安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平安专篇制订执行情况。
(三)检查森林防火。
一是检查管护员、巡山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
确实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二是检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要交通路口等分片分段落实管护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责任等情况。
三是检查对痴、呆、傻人员、遥远吊角户是否落实了专人看管,做到定员、定位、死守硬看。
四是检查必需的生产用火是否报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否落实了全程监督其用火。
五是检查林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章制度,严管施工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引发森林火情。
(四)检查平安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
四、坚持强化措施
(一)狠抓全民平安意识教育。
一是统一部署。
各站、场要把平安生产工作与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
强化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制”全面建设“以人为本”平安文化。
绷紧平安生产这根弦,二是加强警示教育。
一方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35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