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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电商创业项目扶贫计划书6篇
大小:26.4KB 14页 发布时间: 2023-03-07 13:33:45 14.2k 13.85k

整合就业、教育、扶贫、农林、科技和县级财政补贴等资源,以电商产业园、电商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具备电商培训机构授课,常态化大力培训农村电商人才。

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农业企业员工、贫困群众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提高网购、网销技能。

同时,积极引进外地农村电商人才,吸引更多电商管理、技术、运营人才来我县创业发展。

四是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优良环境。

加强信用认证等配套服务建设,促进快递物流、金融服务、认证等服务机构为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服务,逐步建立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支撑服务体系。

(五)建立非标化农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创建具有XX特色的电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体系,建立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制度、诚信守法监督巡查制度等,支持特色产品与国内一流的标识技术进行深度合作。

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产品供应商和电商企业的诚信评估,命名表彰一批诚实守信企业,以金融业征信平台为依托,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造XX县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县网商信用水平。

四、投资规模、资金安排及效益预测

投资规模:20XX年5月到20XX年6月共计投资2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5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或社会筹集。

资金安排:严格按照中央、陕西省、咸阳市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执行:

一是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

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加强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加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农村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县、镇、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不低于60%,即900万元。

二是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坚持实用、节约原则,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即225万元。

三是培训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0%,即150万元。

四是镇村级服务站点建设。

12个镇级服务站(7个镇办,5个便民服务中心)、90个村级服务点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不得高于15%,即225万元。

效益预测:通过两年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XX年,全县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培育5家以上较大型实体电商企业,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明显提升,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明显上升,农户就近网上出售特色农产品、网购各类工业品,使广大农民群众分享电商发展红利。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

一是调查摸底,挖掘资源。

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全县农村电子商务资源。

二是制定方案,规划平台。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县里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规划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平台建设项目。

三是参观学习,考察招商。

由县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和镇办到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并对接引进一批电商企业。

四是确定承办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的有关要求,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确定承办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1月)

一是推进项目实施。

选择好试点镇办和试点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在不断总结经验中推进项目实施。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

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能力。

三是加强检查交流。

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改进措施;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推进。

四是开展中期评估。

对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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