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
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
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
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
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
**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
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
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
一是开展月督查。
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
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
二是开展联合督查。
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
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年**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
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
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
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
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