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生产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
本次共清查小餐馆、饮食摊点11户,现场要求整改3户,限期责令整改1户。
3、是以此次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为契机,辐射对主要街道上的餐饮门店及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
在检查餐饮门店的过程中,重点对其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原辅料来源、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不符合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不标准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在检查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查看了持证经营情况、环境卫生、操作加工过程和原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
4、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在主要街道醒目处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
大力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尽的义务,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并发放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传单200余份,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在宣传过程中,通过结合展示在此次检查中缴获的“三无”食品等问题食品,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抵制问题食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
综合本次食品安全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办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餐饮门店内部环境卫生不达标,尤其是厨房、操作间的卫生情况急需整改;
2、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3、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门店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手续不齐备。
对于无证照经营中正在申请办理及正递交审理相关证照的情况,我们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其及时补齐相关证照;对于确实没有办理有关证照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我们及时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责罚、取缔、关停,以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搞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2、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
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3、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不出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重道远的工作,是直接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我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重视的态度,严格按照《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天食药监发[20xx]25号)要求,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天祝县朵什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东方平和陈顺科的指导下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
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刘应彪校长为组长,王克金、王明辉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王克金老师专管负责,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
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检查情况
20xx年3月18日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方平和陈顺科在我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陪同下对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检查了食堂、储存室等,检查时从《餐饮服务许可证》、记录、索证索票、了解师生吃饭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中肯定的地方
1、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有,证号:201362062300148,有效
期至20xx年5月27日,负责人刘应彪。
炊食员、食堂管理员健康证,上岗证齐全。
2、食品采购严把了质量关,无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以及标识不全的食品进入储存室、食堂。
3、采购食品时向商家索证索票及时,对食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