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的教主崇拜是邪教形成的关键。传统宗教信仰的是超自然、超人类的神,是人的精神实体,而不是具体的人,不搞对个人的崇拜。而当代邪教的教主都是活着的“神”,邪教最显著的特征是神化活的教主。
所谓神化活的教主,就是教主为了让信徒相信他、崇拜他,极力渲染自己就是活着的神。一般在三个“绝招”:
第一是自我神化,暗示得到“神授能力”,是与众不同的“神”。比如“奥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吹嘘自己有特异功能,能够在空中“飘浮”起来。
第二是展现“奇迹”,演示“超能力”,搞“通灵术”,以提高人的潜能力为号召招徕信徒。如“法轮功”的教主李洪志,扬言修到“圆满”可以升天,“要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让大家集体白日飞升”。他吹嘘练功可以“开天目”,可以不用眼睛,和“松果体”直接看东西。而现代医学研究表明,松果体是位于人丘脑后上方的椭圆形小体,属于内分泌器官,与视觉无关。其所谓“开天目”,只不过是练功不当、神经错乱所产生的幻觉。
第三是预言世界末日来临,以拯救人类的救世主自居。邪教教主常常以救世主自居,以“末世论”来唤起人们的共鸣。他们猛烈抨击社会,认为人心败坏,道德沦丧,战争不断,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些人在邪教邪说的鼓动下,为迎接末日来临,弃工弃学,等待升天;有的与社会对抗,谋害他人;有的集体自杀,制造悲剧。
邪教骗人的手段:
1、假装关心人。2、用灾难吓唬人。3、用小把戏骗人。4、用包医百病骗人。
无论邪教描绘他们的组织如何如何好,只要他一说自己是救世主,能通什么什么神,有多大的超自然能力,能够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使人们不得不崇拜他,你就要特别小心。如果你在社会上或在网上,听到有人宣讲什么教义,说有神人可以帮你解决烦恼和困难,承诺只要你加入他们的组织和活动,就可以得到什么利益,而且行动诡秘,比如晚上活动、地点偏僻、口信单传、使用暗号等等,就一定要小心了,决不能轻信那些美丽的言辞。
五、国家法律关于反邪教的规定
1、国家法律禁止邪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政府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惩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缔邪教组织,严惩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1995年,司法机关以强奸罪依法处“被立王”教主吴扬明死刑。1999年,司法机关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主神教"教主刘家国死刑。
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国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惩处了“法轮功”违法犯罪分子。
《决定》明确指出:
(1)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采用各种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必须依法取缔,坚决惩治。
(2)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在全体公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惩治邪教活动,有利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六、我们应该怎样拒绝邪教?
1、增强自我抵抗能力。
(1)崇高科学,学习无神论知识,树立无神论思想;
(2)健康生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3)学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2、警惕邪教非法活动。
非法招募活动:邪教派对,色相拉拢,钱物贿赂,暴力挟持。
非法宣传活动:电话骚扰,滥发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散发邪教宣传品(传单、小册子、光盘),网络邪教宣传。
非法破坏活动:攻击网站、通讯卫星,侵扰正常宗教活动等。
3、自觉抵制邪教。
(1)增强防邪意识,对邪教歪理邪说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绿色上网,拒绝网上邪教宣传。
(2)智慧地抵制邪教。
A、遇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怎么办?
遇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向老师报告,情节严重的,迅速打110报警。
B、有人拉你加入邪教,怎么办?
如果遇到有人拉你入邪教,不要隐瞒自己不信邪教的观点,因为态度暧昧会使他们对你纠缠不休。
C、亲人朋友误入邪教怎么办?
(1)不要歧视他,及时给予关爱;
(2)争取其他亲友的帮助和支持,共同做好教育劝导工作;
(3)给他看反邪教宣传资料;
(4)引导他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锻炼和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