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XXXX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
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
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
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
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
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XXXX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
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
XXXX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
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
XXXX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
XXXX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XXXX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
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XXXX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
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
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
XXXX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