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
XXXX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
XXXX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
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XXXX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拿地当日就开工”审批模式,落实“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和会商联审,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即具备开工条件。
实现社会投资类全过程审批6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
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XXXX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
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
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
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计划及措施2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XXXX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XXXX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