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
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
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
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
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
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
推广“集成服务”。
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
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
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
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
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XXXX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
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
推进创新开放合作。
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
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
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
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
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
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