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较复杂的事项,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对于电话咨询、投诉或举报的,保护中心以电话答复、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来人或者来信的,保护中心应根据需要进行电话反馈或者作出书面反馈。
六、投诉处置手段
(一)指导和咨询。
对于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中可能遭遇的金融侵权问题提供指导、解答和帮助。
(二)道义劝告。
对于纯粹由于金融机构违反公平、诚信原则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可以向金融机构充分明晰利害关系,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调解和协商。
就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事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性协议。
银行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2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
按照《中国XX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月9日—1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
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
在城区于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
一是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定点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二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金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行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识水平;
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XX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县支行组织辖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徽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国元保险等保险机构,于xx青年圩广场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参加宣传的金融机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集中宣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银行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3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
一是对我行客户投诉管理机制及处理流程进行梳理,修订了全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规范》,明确了全行员工所必须遵循的经营行为指引和准则,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二)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与考核工作,优化产品与服务管理及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消保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是联合人力资源部,行文下发《关于在分行零售银行部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岗的通知》,确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分、支三级联动的组织的构架体系;
三是将消保工作内容纳入全年分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条线考核中,制定专项考核措施,细化考核内容,按季对分行进行考核评价;
四是与下半年零售业务检查相结合,开展消保工作检查,并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全行范围消保工作自查,报送自查报告;
五是积极与研究发展部沟通,将消保相关内容加入产品创新管理办法中;
六是按季对全行客户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办公平台上进行通报全行;
七是自主开发了“**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实现投诉处理的线上流转和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该系统目前已正式上线,投产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客户投诉的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