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3
为切实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继续推进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根据《荆门市计划免疫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1、“四苗”免疫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90%以上。
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城镇达90%,农村达80%;
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城镇达80%,农村达50%。
2、冷链运转按时完成率100%。
3、启用新的计划免疫监测报表,报表及时,数据准确。
4、推行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免疫金卡工程。
5、加强afp监测,接到afp报告后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6、疑似麻疹病例个案调查率100%。
7、百日咳发病率<0.5/10万,消除白喉、新生儿破伤风。
1、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
区各接种点继续实行按日接种、随时接种的方法,其它各个接种点每年至少提供6次以上免疫服务,接种期间采取定点、入户、流动等多种服务形式,结合查漏补种,提高免疫接种率;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免疫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等特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卡证登记、资料管理、器材正确使用与管理,接种率监测与报告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冷链建设,及时更新和补充必需的冷链设备,加强设备的操作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疫苗质量,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继续实施强化免疫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在统一时间内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
3、加强计划免疫知识的信息传播与社会动员。
利用各种宣传日或其它有利时机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接种点要利用日常接种的机会,加强与儿童家长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各种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其主动寻求接种服务的意识。
4、继续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工作。
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是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重要措施。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afp监测,加强督导,定期开展afp病例漏报调查工作。
继续实施加速控制麻疹规划,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提高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质量。
5、加强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后的管理工作。
各接种门诊(点)要有专人负责计划免疫用乙肝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并及时报告各类报表。
6、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督导。
区卫生局和区卫生防保站将加强对儿童接种工作的日常督导和专项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和指导下级单位及人员及时改进工作。
7、严格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管理。
依法规范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供应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
计划免疫用乙肝疫苗要严格使用范围,不得拒绝为应种对象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用于其他人群获取不正当利益。
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制定流动人口的管理措施,开展流动人口的调查。
2023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4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工作计划,为更进一步搞好我镇计免各项工作,使我镇计免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完整化,提高我镇儿童整体免疫水平,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成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拟定二0xx年计免工作计划:
1、常规免疫:根据上级要求,专用乙肝,卡介苗,糖丸,百白破,麻疹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乙脑,a群流脑,a+c群流脑,甲肝等疫苗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全部免费疫苗。
我镇每月的16至19日为接种时间,各村防疫员必须提前—天到防保所转抄当月应种儿童名单,以便进行通知。
2、乙肝疫苗的管理及接种实施:接种室要建立乙肝疫苗、注射器的专帐登记和使用核销制度,使用的数量与接种人次数相吻合,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统一回收、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录其他单位转移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的接种信息;各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及时掌握本村新出生儿童信息,通知并动员新出生儿童家长在24小时内到xx镇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乙肝疫苗,以提高首针接种及时率。
3、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搞好各小学新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及补种、补证工作,首针补种、补证率≥100%;全程接种率≥95%。
4、卡证管理:1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0%,(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个3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所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室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
各行政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
3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0%,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