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养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医养结合年度工作总结1
为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足感。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相关制度要求。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持续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构内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强化医务人员卫生要求。
(二)持续规范药品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剂、使用等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有关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医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中医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使用病历。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档案,每年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新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信息,实现相关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互享。定期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普及老年人健康科学知识。为老年人提供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变化情况。健全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五)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现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自查。根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及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要求,各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见附件1)自查内容逐一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于6月1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二)整改核查。区卫健局要在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情况及时向区卫健局报告。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要依法依纪依规处置。省、市卫生健康委将于7月中、上旬开展实地整改核查。
(三)总结提升。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三年来总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1日前将2022年总结报告、三年总体报告报送区卫生健康局701室。
医养结合年度工作总结2
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可根据设立医疗机构的类型与资质有所侧重地提供本章所述的其他服务,如设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诊疗、定期巡诊、危重症转诊、急诊救护等服务,设立安宁疗护中心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一)基本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适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等要求。
(二)医疗服务
1.定期巡诊
(1)应当根据老年人健康需求,安排医师定期到老年人居住的房间巡诊并做好记录。
(2)医师在巡诊过程中应当记录老年人血压、心率等身体状况,及时发现老年人的病情变化。
(3)在巡诊过程中,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2.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
(1)在诊疗前要详细询问老年人的病史,并进行仔细的体格检查。
在诊疗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体检和辅助检查。
(2)应当评估老年人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不良反应史。
(3)给药前应当核对处方和药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协助老年人用药,以免误服、漏服。
(4)有条件的机构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以辅助诊断与治疗。
(5)参考已发布的临床路径和有关诊疗指南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
3.急诊救护服务
(1)有条件的机构应当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提供急诊救护服务。
(2)针对无能力处理的急危重症疾病,遵循就近转诊原则,立即呼叫120或电话通知上级医院派救护车接老年人到医院抢救,并通知其家属。
在救护车到达之前,现场医护人员可根据老年人病情进行必要的处理措施,如心肺复苏、清理呼吸道和面罩给氧等。
4.危重症转诊服务
(1)医养结合机构可与周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开设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实现及时有效转诊。
(2)医养结合机构若在诊疗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或患者的病情超出了医养结合机构的专业范围或医疗水平,应当征求家属同意后,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转诊服务。
(3)可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或熟悉患者情况的服务人员跟随转诊或与转诊医院对接,及时了解患者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