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7月29日—8月1日)
2、证据保全组
(1)责任单位:综治办
(2)责任单位负责与媒体记者沟通协调,对外宣传;同时对拆除前后进行拍照,建立相关台账;对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全程摄像,进行证据保全。
3、拆除行动组(行动时间:8月5日)
(1)责任单位:综治办、城管中队15人、民工队(民工5人,机械、货车各1台)
(2)责任单位负责拆除沿线各违章广告,城管中队负责警戒并指导民工队开展工作。
4、群众工作组
(1)责任单位:综治办、月行山社区、双河村
(2)责任单位对沿线各违章经营户在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时上门进一步做相关思想工作。
5、行动保障组
(1)责任单位:派出所(6人)、工商所2人
(2)责任单位对沿线各违章经营户在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时进行劝阻警告或强制执法。
6、后勤保障组
(1)责任单位:月形山社区、双河村
(2)责任单位负责此次行动的饮水和协调工作;综治办和生态办负责拆除行动组的`人员、机械等相关费用的结算。
(3)组织一支民工队伍进行拆违,需货车一台、民工5人,单价共计1800元/天,作业4天;30吨吊车一台,2800元/天,作业1天。
预计总费用10000元左右。
四、工作要求
1、整治行动工作线路长,工作面广,难度较大,依法执法的同时,要讲究工作方式,积极化解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完成整治目标。
1、实施0—14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为解决贫困残疾儿童家庭因康复费用昂贵而无法进行康复治疗的困难,对全县0—14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包括听力康复训练、肢体康复训练、智力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等项目。
全县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如市内项目名额不足,县内再开展自己的康复项目,应做尽做,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的。
2、“光明关爱”及“助视光明行”贫困低、弱视力和眼疾救助项目。
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扩大康复救助覆盖面,让更多视力障碍对象享受到高质量的康复救助服务。
对全县100名贫困低、弱视力患者和300名贫困眼疾患者实施康复救助。
3、“义肢助残”项目。
为解决贫困下肢、上肢缺肢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实际困难,对全县30名贫困大腿、小腿缺肢者免费安装假肢。
4、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残疾人配备最适用、适实、适合的辅助器具,为全县100户残疾人开展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
加大投入完善重度残疾人的个性化的康复项目。
5、民办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6、实施好中残联七彩梦抢救性康复项目、福彩公益金康复项目和省残联的其他康复项目。
7、继续开展社区康复,做强做大十个社区点,并培育新的社区康复点5个,发放康复门诊医疗卡1000张。
8、做好“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节日的康复宣传活动。
9、办好两期康复协调员和两期监护人培训班。
10、继续开展“助行通达”项目,计划康复重度残疾人60人。
乡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
一、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协调,加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