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考核组织形式分为集中组织和分散组织两种,其中,集中考核课程一般为4门左右。
(2)通识教育课考核组织形式由教务处与开课单位协商确定。学科基础课考核组织形式由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与教学班多数学生所在院系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决定。专业课考核组织形式由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确定。
(3)课程考核组织形式一般在课程结束前适当时间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不能将选修课固化为分散考核组织形式。
(4)课程名称及其代码相同的课程应采用同一考核组织形式。
2、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面试(或答辩)、操作、讨论、论文、设计等,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选择单一考核方式,也可选择多种方式结合的考核方式。课程具体考核方式由课程负责人确定,无课程负责人的由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确定。
(2)课程名称及其代码相同的课程应采用相同考核方式,同一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必须统一考核方式。进行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或考试改革的教学班,可以申请采用不同于其他班级的考核方式。
(3)无论是集中考核还是分散考核,不采用命题出卷方式(闭卷或开卷)考试的,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
3、考核组织形式与考核方式确认
(1)考核组织形式与考核方式确定后,由开课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考试管理—考试方式)进行确认,并填报《xx财经政法大学课程考核方式确认表》,20xx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不采用命题出卷方式(闭卷或开卷)考核的,应另附考核方案,各单位要对考核方案严格审查把关。
(2)《xx财经政法大学课程考核方式确认表》应包括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核组织形式”和“考核方式”。
三、命题与制卷
1、命题教师
一门课程只有一个任课教师的,任课教师为命题教师。一门课程有多个任课教师的,由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从中指定命题教师。实行“教考分离”的,由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在不担任该课程教学的校内外教师中指定命题教师。
2、命题依据
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范围、深度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适当兼顾使用教材、参考书及讲授内容。
3、命题质量
(1)试题应具有代表性,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较全面的地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考核。在考核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属基本要求的题目应占70%—80%,属应用性、综合提高性的题目应占20%—30%左右。
(2)试题应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比较容易的题目一般占30%,中等难度的一般占50%,比较难的一般占20%。考核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优秀率(90分以上成绩)一般不高于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成绩)一般不高于10%,能够反映学生达到教学目标和要求的程度。绝大多数学生能在2小时内做完答题。
(3)开卷考试、非命题出卷考试应以理解性和应用性题目为主,不能出认知性的题目,其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
(4)双语教学课程考试命题还应符合《xx财经政法大学双语教学管理规定》。
(5)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课程考试命题还应体现相应要求。
4、试卷要素
(1)试题卷、答题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上的课程名称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名称一致。
(2)卷首学年学期、使用院系、班级或选课号等信息填写完整正确。
(3)总分分值为100分,大小题分值均标示准确。
(4)每页标注页码。
(5)答题卷左边密封线内为姓名、学号、班级或选课号、座号。
(6)凡需要使用计算器或词典等辅助工具的闭卷考试课程,须在试卷上注明并提前告知学生;开卷考试的,应在试卷上注明学生可以携带的资料或辅助工具并提前告知学生。凡未注明者,考试时学生一律不准使用相关工具或规定以外的资料,否则以作弊论处。
5、试卷(含答题卷)格式
试卷(含答题卷)应统一使用《xx财经政法大学试卷模板》。命题出卷考试使用A4纸模版,试题卷和答题卷分开;非命题出卷考试用A3幅面专用答题卷。文字、数字、符号要统一规范,每个大题包括本题答题要求、每小题分数及总分。试题一律打印,采用原稿制版印刷,答题卷上每题下面要预留出考生解答的空白位置。命题教师需在试卷母卷袋上注明试卷名称、使用班级、印刷份数。
6、试题套数
(1)每门课程应统一命A、B两套试卷,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应使用试题库组成A、B卷。A、B卷的题型、题量、覆盖面、难易程度应基本相同或相当,重复率不超过10%。同一课程试题与最近四年我校已使用过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不得采用同类考试中已经使用过的试卷作为考试试卷。
(2)A、B卷均应包括试题卷、答题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课程由两名及以上教师承担的,要统一命题,使用相同试题。
7、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1)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注明“xx财经政法大学20xx—20xx学年第1学期《课程名称》A(或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中应说明给分标准,并注明得分点。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格式使用《xx财经政法大学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8、命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