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认真传达学习了《**市犬只豢养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治方案,细化量化了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采取散发传单、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大力宣传违规养犬及狂犬病的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和能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章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通过广泛宣传,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综合整治
为使流浪狗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抽调20名素质高、能力强、身手敏捷的执法人员,与畜牧局、公安局、永清镇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对商场、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集中整治力度。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每天组织人员深入商场、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采取“一告知、二规范、三处罚”的方式,对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办理相关豢养手续,并依法给予适当处罚,较好地规范了犬只豢养行为。截止目前,共督促办理豢养手续8人(次),批评教育15人(次),依法处罚当事人6人(次)。
二是开展集中捕捉。采取分段包干、协同作战的方式,在每天上午6—10点、晚上8—12点,组织人员对永清路、南环路、北环路、轩辕大道等主次街道的流浪犬集中进行捕捉。在捕捉过程中,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各参战队员士气高昂、紧密配合、全力出击,有力地推动了集中捕捉活动顺利深入开展,取得了显着成效。截止目前,我局共单独捕捉各类流浪犬 只,协助其他单位捕捉 只,城区流浪犬明显减少。
四、靠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城管执法系统在犬只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犬只日常管理考核目标,靠实中队工作责任,把中队犬只治理与中队当月百分量化考核挂钩,充分调动中队参与流浪宠物犬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性,把流浪犬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切实解决狗患问题对市容环境的影响,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流浪狗整治工作总结篇5
在区政府和分局的领导下,市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红山地区积极响应市委、区政府的号召,会同城-管部门、工商部门、卫生局、房产局在辖区开展对观赏犬登记,对烈性犬一律不得在社区内饲养的宣传管理,关于犬类整治活动总结。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秋季是犬袭击人事件的多发季节,进入冬季由红山街道牵头成立犬类管理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居委会负责掌握社区养犬人的基本信息,与社区民-警一同建立犬主与饲养犬台帐,为查处违章养犬提供数据;派出所负责熟悉运用有关犬类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查处违法违章养犬;市容部门负责对街面流浪犬进行清理收治,对街面犬便进行清扫;农办、卫生部门负责对饲养犬进行狂犬疫情的监控监测,提供红山地区狂犬疫苗注射率;工商部门负责对犬类养殖、犬类用品商店及庞物医院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控制红山地区犬类养殖、销售的数量。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7日至12月20日)。专门由社区居委会、民-警组织治安联防力量、治安积极分子走街串户,或上门散发《致养犬人的一封信》宣传单,并在楼栋口张贴《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公告》。派出所先期在所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02号令),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从思想上引起全体民-警的重视。后社区民-警配合居委会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对辖区内的养犬数进行全面摸底,填写《犬类备案表》。工商、市容部门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进行查处,对涉犬进行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区农办增设的犬类免疫、检疫点红山路175号1楼南京狗哥宠物中心,在全辖区内进行宣传,使犬只注射狂犬疫苗达到100%,深入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21日至1月10日)。由红山街道犬类管理专项行动小组牵头,公安、卫生、工商、房产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对犬类问题相对集中的`东恒阳光嘉园小区上门服务,工作总结《关于犬类整治活动总结》。达到区政府下达的“三个100%”的目标:登门宣传文明养犬达100%;犬只注射狂犬疫苗达100%;捕捉、收容流浪犬达100%。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业主公约(临时公约)的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犬类管理工作,积极督促养犬人加强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针对违章饲养烈性犬、不按规定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类糞便、以及饲养犬类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犬类管理专项行动小组重点对犬便溺卫生问题突出的黄曹路路段进行突击整治,市容执法人员、派出所治安巡逻民-警在街面执法、巡逻的时候注意发现给予教育处罚,同时捕捉流浪犬、遗弃犬送流浪狗收容站。组织执法部门对红山地区涉犬经营单位进行管理,工商部门对限制养犬地区内新开办的犬类养殖经营单位禁止审批,对农办检查中发现的非法销售犬的线索一查到底,摸清事实,查处超范围经营犬类销售的违法行为,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进行取谛。
(三)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1月31日)。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检查、教育和查处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组织专人开展整治。力争在短期内迅速形成整治高-潮,取谛、处理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的场所;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捕捉一批流浪犬、遗弃犬和违章犬;打击、处理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做到无一起因犬类管理引发的抗法行为,取得了工作“零投诉”的目标。
三、采取用效方法、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犬主的不同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区别对待:1、个人饲养狼犬、藏獒等烈性犬的多为年轻人,且家庭条件较好,可对其进行劝说自行处理,屡劝不改者与物管部门联合对其出行进行限制,将烈性犬送到有条件的犬类养殖场进行寄养;
2、随意遛犬的多为中老年人,大多在家无事,养犬为伴,视犬如子,针对这类犬主,与居委会一同上门做其工作,劝其在家圈养,不要携犬进入市民广场、公园、交通干道、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区域,否则将对其进行捕杀;
3、对产生所养犬咬伤人或吠叫影响他人休息等问题的犬主,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动物防疫部门联合执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好配合工作,并严厉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