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五、学生课后服务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1、每周下午5:30-6:00,六个年级同时安排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作业,各年级安排教师值班负责纪律;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六、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总结4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四)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负责做好托管服务对象(家长、学生等)的审核工作。
组织班主任详细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加课后服务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教学业务工作。
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
探索"学校主导、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