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民办武校、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设立的,要予以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少年儿童到其他学校就学。
对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进行整顿,凡思想品质不好、业务水平较低下的人员要予以清退。
4、严肃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
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4日---5月8日)
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要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整治重点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层层动员,形成共识,力求实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5月8日---5月12日)
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要认真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和少年儿童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任务,开展自查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集中整治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6月1日)
乡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部门职责
卫生防疫站要切实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对照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和验收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派出所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交通秩序维护,指导开展内部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部门要全面清理校园周围的无证摊点和商贩。
各中小学要按照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专门组织,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促进各项安全管理职责,促进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保障机制
1、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乡政府将建立由教育、公安、卫生、工商、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有关问题。
2、健全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要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
全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实施负责人负责制。
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要不断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对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准入等各个环节,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和消除内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要建立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对学校建筑物、校舍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饮食服务等基础设施状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积极开展安全保卫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形成人人重视、参与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的格局。
同时,不断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事件发生,共同维护好广大少年儿童的安全。
3、实行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对涉及安全工作的各种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一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
经常检查、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危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二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经常性检查验收工作,打击违法违规的食品经营行为,杜绝食品安全事件。
三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顿。
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作为治安防范的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控,特别对校园附近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要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排查治安问题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