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合格、三年骨干、五年成才。
二、培养对象:
毕业分配到我校,教龄在5年(含5年)以下的教师;职称为初级或见习级的教师。
三、具体要求:
青年教师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教龄8年以上的老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结对指导,并签定指导协议。
(一)指导教师
1、全面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教育青年教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2、培养青年教师以下几方面的教学能力:
(1)钻研新课标,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
(2)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比较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工整、规范的钢笔和粉笔字);
(3)课堂组织调控能力;
(4)分层辅导学生的能力;
(5)命题和分析试卷的能力;
(6)撰写教学工作总结和论文的能力;
(7)运用现代化技术辅助教学的能力。
3、培养青年教师以下几方面的教育管理能力:
(1)班级组织管理能力;
(2)组织集体活动的能力;
(3)主持班会的能力;
(4)家访的能力;
(5)心理健康教育与政治思想工作的能力;
(6)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的能力;
(7)撰写教育论文的能力。
4、指导期以一年为一阶段,为期三年。
指导教师要经常给青年教师上示范课,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为了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指导教师可以采取亲自听课的方式,也可以请电教组老师全程摄像,课后请全组老师共同点评。
5、指导资料交教学处编辑整理,由校长确认,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级评职评优、评聘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依据之一。
(二)青年教师
1、尊敬指导教师,主动交流,努力增强教育管理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2、积极参加进修和教研活动,如听各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等。
3、每周至少听课2节,每学期至少上1节汇报课,写出较规范的教学总结或论文。
4、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副班主任2—3年。
5、接受指导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由校长确认,作为考核、转正、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指导协议:
根据学校的规定和安排,确定由本科组有经验的教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双方将遵守共同“帮教结对”协议,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双方签名,学校颁发聘书。
五、评价检查:
学校成立评价检查小组,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德育处对青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教学处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每学年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给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
检查项目包括:
1、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