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项检查考核评估结论及其记录;
(5)每学期教学成绩及竞赛辅导成绩;
(6)青年教师本人的发展规划、总结;
(7)学生调查结果;
(8)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的有关情况和成绩等;
(9)班主任工作笔记及评价结论等。
五、考核:
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起止时间为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具体分值如下:
(1)参加培训:参加暑假的业务培训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得10分。
(2)普通话等级:达标得5分。
(3)电脑等级考试:达中级以上得10分。
(4)论文:
教育教学论文汇编或发表:校级每篇得10分、县级每篇15分、市级每篇20分、国家级的每篇得30分。
(5)课件评比:
县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6)优质课评比:
县级:一等奖20分、二等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
(7)县级统一命题的考试(包括期中、期末和升学考试):
①a率、及格率、平均分,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5;第三名得10分。
(8)教学六要素:以下各项5分,总分为30分。
按下列标准扣分,每项扣分以5分为限。
备课:期末教案检查不合格者扣5分。
接受领导听课后,须主动将教案交领导检查,未写教案的扣5分;备课不认真的扣3分。
上课:随机检查中,课堂组织能力差扣5分;学生调查问卷反映较差的扣5分,发现上课迟到早退的扣3分,缺课(不经教务处随意调课)的扣5分,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反思:期末检查发现未写反思的,扣5分;每学期少于16次的扣2分;少于8次的扣3分。
批改:一般作业在2个工作日内、作文在5个工作日内未批改的,一次扣1分。
监考:违反学校监考规定的,一次扣3分;出现严重差错的扣5分。
辅导:下班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分;下班不能有效管理班级纪律的,一次扣2分。
(10)教学案例或课件评比:
校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6分;
(12)课题申报和获奖:课题立项或该学年内有课题正在进行的:
县级10分、市级20分。
获奖:
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13)学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