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江川社区报、江川发布、公益宣传阵地等各类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食药监所、社管科、食安办)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能力。
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能力。
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
(食药监所、食安办)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提升办结效率和效能。
做好“12331”、“12345”、“9620xx”三个服务热线的交办件,实现办结率和回复率达100%。
积极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必奖,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
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督促监管人员积极有效开展工作。
要改进执法方式,实施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二)居委工作站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要加强居委会“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
要加大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面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
要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小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