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本县初中生人手一份,在校内和生源地学校制作宣传栏,宣传光碟,在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做到宣传到位,扩大社会影响力,促使社会观念转变。
5、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各级行政资源,今年继续争取县政府、教育局为我校招生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并下文,确保今年招生任务的完成。
6、学习民办职校招生经验,在外县发展和培训业务员,争取在外县招生新的突破。
7、加强招生人员培训,提高我校老师的招生业务能力。
8、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增强社会效果。
学校招生工作计划和目标范文5
一、指导思想
20__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
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
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
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