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
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
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
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
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
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
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__年6月29日——7月15日。
补录时间:20__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