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开展受导学生及学生干部问卷调查。
汇集和整理各反馈材料。
德育办年级组
6月做好导师工作考核和评估。
认真总结“德育导师制”实施情况。
德育导师
六、德育导师工作评价
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德育导师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结果计入班主任、副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相关业务档案,并对其工作实绩进行考评和奖励。
考评方法:
1、导师的工作记录手册。
(班主任工作手册,德育导师工作记录手册等)
2、受导学生及家长对导师的评价。
3、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效果。
(思想品德、成绩等方面)
导师的考核评价成绩,作为教师当年评优、评先内容之一,并纳入其年终考核,学校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高中全员导师制工作计划2
为进一步发挥教师在新课程中的指导和教育作用,营造全员育人的教育氛围,推动师生之间积极平等的充分互动、教书育人的和谐统一,做到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探索高中学生培养的途径、方法和策略,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更适合的教育和资源。
2、使师生关系更融洽,注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把教师的关爱深入到学生的心灵深处。
二、导师职责
1、了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引导学生逐步学会规划人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关心学生的生活,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协调好家长、学生、学校和任课教师的关系。
3、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辅导学生解决各种心理困惑。
结合自己所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学习策略和学习方法的辅导。
4、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班级建设,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5、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纠正不良习惯,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
能正确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为创造和谐社会作贡献。
三、学生义务
1、与导师坦诚交往,彼此尊重,互相信任。
2、恳请导师分析自身状况,制定发展规划。
3、主动作好阶段发展分析,定期向导师汇报。
4、谦虚接受、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四、实施原则
1、导师任课原则。
学生自主选择的导师原则上是自己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原则上在自己所教班级自主选择学生。
2、尊重了解原则。
学生有了解导师的品德修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个性兴趣等的权力,导师有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个性需要、潜能兴趣、同伴关系等的义务,师生双方彼此尊重,在了解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理想的学导关系。
3、全面关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