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
二是开展联合督查。
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
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xx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xx年xx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
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
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xx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
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
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
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
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
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
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
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
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202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2
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推广__“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光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加快补上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生态宜居美丽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