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2.现场处置组
成员:
职责: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3.事故调查组
成员:
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认定事故责任。
4.善后处置组:
成员:
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二、安全预防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学校、年级、各班级通过升旗仪式、德育大课间、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强调“关注生命,安全第一”。
2.通过设置防溺水专栏,展示防溺水黑板报,张贴防溺水图片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向家长发放“安全教育告家长书”等宣传材料,让学生家长明确学校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4.要求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即使到游泳场游泳的,也必须有家长带领,杜绝学生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
5.任课教师每节课都应负责清点学生,发现可疑情况马上向学校、班主任反馈,查其学生缺席的原因,采取各项措施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督促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坚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政教处值班人员签字方可出校,学校要求所有请假学生原则上必须由家长到校接送,确保学生在离校安全。
2.学校应积极联系周边水域管理部门,排除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
3.如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隐患的水域,应报告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如发现有孩子在存在隐患或危险的水域或其周边戏水,应上前予以劝阻和制止。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5.促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安稳股。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头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幼儿园防溺水安全计划及措施6
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机关单位:
天气渐热,学生溺水死亡进入高发期间,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也是全县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首因。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建立起以学校教育、家庭管控、社会防范“三位一体”的群防群控机制,现制定乡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方案。
一、实施时间
6月—8月31日
二、实施内容及责任单位
1、召开一次全乡夏季校园安全(防溺水)工作会议(责任单位:乡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有机结合全县开展的百日安全行动,全面部署落实夏季校园安全(防溺水)工作任务,明确内容、职责,明确目标、要求。
2、开展预警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预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发放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班会、出一期预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传栏、播出一些预防溺水宣传标语、展出一批预防溺水宣传图板等活动,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施救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