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
3.负责所有涉考人员健康监测以及场所消毒、消杀工作。
4.按照考试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考生领队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考生的膳宿、往返交通等后勤工作。
2.做好对考生日常生活和考试必备用品的检查保管工作。
3.负责督促考生按时应考。
4.负责向考生进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和考试安全教育。
5.负责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和考试情况,做好考试发挥失常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6.考试期间在考点的“领队休息室”待命做好上下联络,协助处理有关偶发事项,非请莫入考点、考场。
九、考生入场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要求
(一)入场检查
1.考前45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通过检测后再接受身份验证。原则上由女监考员(监考员乙)负责检测,检测前,要求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物品放置处”。
2.监考员首先要认真检查考生自带的文具是否符合规定。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根据网上评卷对答题的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垫板。监考员重点查看水笔、橡皮擦等文具中是否隐藏、伪装有电子装置。检查完毕文具再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测。
3.对考生的检测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的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高科技作弊通讯工具的部位:耳朵(佩戴眼镜的考生要主动取下眼镜,交监考员进行辨别)、腋下、手腕处,腰部、皮带扣内侧、衣袋、鞋袜内(足底安检时,如出现安检报警时,须检查考生鞋袜内侧)等。
4.如在检测中探测仪报警,监考员必须要求考生解释,敦促其交出相关金属物品,并存放在“物品放置处”。考生出示物品后,监考员须对报警部位再次进行检查,以防同一部位藏有两个以上禁带物品。
5.在检测中发现考生携带无线信号收发装置(含手表、手镯、项链等佩饰类以及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装置和配件)等违禁物品时,须立即收缴交考点办公室;考点收缴的无线电装置须放在远离考场的地方。
(二)身份验证
1.监考员(甲)负责考生身份验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和保管试卷。监考员先在身份验证终端上选定本考场编号,调取本考场考生的身份信息。
2.监考员将考生二代身份证放置身份验证终端的读卡区,属本场考生,则验证终端立即显示考生的姓名、考生号、照片等信息。考生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后,在验证终端上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生识别成功后对号入座。
(三)注意事项
1.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或饰品进入考场。
2.经监考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考生由此弄湿答题卡等意外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和透明(玻璃或塑料)小瓶装的风油精或小湿巾,考生携带的透明玻璃或塑料瓶装饮用水、风油精、小湿巾经安检确认没有问题后可以允许带入。
3.考试开始前的检测和验证应采用“声音报警”模式,开考后应采用“振动报警”模式。
4.考生不配合入场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入场考试。
5.已经通过入场检查的考生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必须再次进行检测。
6.对考生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的考生,其轮椅、拐杖、绑带、夹板等医疗器械均应接受检查。
7.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示的证明。
8.对不能通过指纹及人脸识别验证身份的考生,由场外流动监考员带到考务办进一步核实处理。
9.对使用临时身份证等证件的考生,监考员可手动输入考生号,验证终端显示考生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
十、各科目考试时间与铃声信号表
项目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铃声
信号
铃声
时长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