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考一前两后一座两站半小时交换一次,(凳子搭在讲桌边靠门口一侧,确保在监控的范围内,要注意站姿、坐姿等形象,特别提醒不得长时间紧盯某个考生或看考生答题),严格“三防”:
(1)防雷同(偷看、夹带、手势、暗号);
(2)防高科技工具作弊;
(3)防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试场。
4、终考前30分钟:允许提前交卷,第二监考要细查卡、卷、草稿纸(卷头、数量,按顺序放,防止其他考生偷看)。
三、考试后:
1、终考铃响
(1)第一监考讲:全体起立,停止答卷。从上到下将A、B卷、草稿纸、答题卡平放桌面中央。
(2)第一监考在讲台监视全场,另两位监考在门口组织学生有序站在考场外走廊上。
(3)第一监考在讲台监视全场,第二监考收答题卡,第三监考收A、B卷、草稿纸(按座位号由小号到大号顺序验收)。
(4)清点份数无误后,第三监考再在考场查看一周,确认无遗漏后,方可让考生回教室取准考证、考试用具等离开试场(提醒考生带走存物篮内物品)。
2、考务办密封试卷
(1)第一监考负责,三位监考同行,及时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试场记录单、考务袋、金属探测仪等物品装入存物篮内通过专用通道送交考务办。
(2)将考务袋、试场记录单、金属探测仪、存物篮等物品交机动监考处(第三监考负责,检查试场记录单填写是否完整)。
(3)按座位号(准考证号)从小号到大号整理答题卡(不得有倒装、混装、漏装等现象),再次清点无误后交验卷人验收,无误后装入塑料袋后再装入答题卡袋(贴有条形码的一侧先装入塑料袋和答题卡袋),密封交验卷人,由第一监考负责。
(4)按座位号(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A、B卷、草稿纸,清点无误后(草稿纸左边侧中央处用钉书机钉一针,写上试场编号),交验卷人验收,无误后将A、B卷装入试卷袋,密封和草稿纸一并交验卷人,由第二监考负责。
四、偶发事件严格按《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处理。
考场实行第一监考负责制,三位监考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要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监考不得上厕所,确实有需要上的,通过机动监考报告考务,在2名以上同性考务员的陪同下上厕所,上完送回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