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成外围地面冲刷工作。
(8)对b1车场每月两次的清洗工作。(不负责日常保洁工作)
(9)完成特约清洁服务。库区石材地面2次晶面处理和地毯,床头,沙发的清洗工作。3楼地毯的清洗工作。
农批市场保洁工作计划篇3
一、全面加强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对全辖区各居民组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义务清扫队伍开展大扫除活动。防止出现管理松懈,卫生状况滑波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提高创建成果。
2、在全辖区各单位开展创建“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
1、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2、积极开展“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蚊虫孳生问题。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全辖区认真开展“四害”防治设施建设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与城管大队联动,抓好辖区的卫生整治工作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门前环境卫生。社区与辖区内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管理台帐;城管协管员每天对辖区内责任单位、门店、住户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责令责任单位、门店、住户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大队;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大队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
四、广泛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信息,提供咨询等服务;组织人员在小区、小区##小区等派发健康教育资料,确保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卫生行为。
农批市场保洁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乡镇居民的生活环境,现就全市乡镇环境卫生保洁权实行市场化运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要求,强化乡镇环卫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二、管理目标和要求
(一)主次街道、沿街小巷,要有专人定时清扫,并全天候保洁。
(二)居民住户、沿街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主次干道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
(三)镇区街巷、单位庭院、河道、沟塘,以及镇区出入口无积存垃圾和裸露垃圾。
(四)乡镇要根据县(区)垃圾处理场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垃圾处理场,主要街道两侧要配备适量垃圾箱、垃圾房,镇区建成区超过1.5平方公里或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要建一个简易的垃圾中转站。
(五)垃圾要按时送至指定的填埋场,要求处理及时、规范,达到无害化。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将生活垃圾直接运送到市、县垃圾场处理,并按规定标准交纳处理费用。
三、实施步骤
乡镇环境卫生保洁权市场化运作的各项工作由乡镇政府在县(区)建设、城管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计划科学规范地组织实施。
(一)以乡镇政府名义发布镇区环卫保洁招投标公告,明确镇区环卫保洁标准和要求、年保洁费用、招投标时间、地点、竞标者资格等。其中,竞标者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并能够按原则办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或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热爱环卫工作,并能够长期坚守岗位;有环卫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对竞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要分别制定镇区年保洁方案。方案包括镇区保洁人员人数的确定,保洁工具及保洁人员工资的测算,组织机构、保洁目标、保洁管理措施等。
(三)组织评审。由建设、城管、国土、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乡镇纪委、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各环卫保洁方案进行评比,对超过乡镇确定的年保洁费标准或低于标准15%的作废标处理。对有效标,以方案最优的作为中标者。
(四)公示中标结果。
(五)乡镇政府和中标者签订保洁协议。
四、经费渠道及管理
(一)环卫保洁费由乡镇政府支出。各乡镇根据财力状况和镇区面积、人口、产生的垃圾量等,确定年保洁经费总额,保洁费来源于乡镇镇区广告收入及收取的经营场所垃圾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处理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贴。
(二)乡镇财政设置保洁费帐务,反映保洁费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管理。
(三)乡镇财政所根据城管中队的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环卫保洁费。
五、督查与考核
(一)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各县(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
(二)对环卫保洁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由乡镇城管中队负责。
(三)城管中队按照环卫保洁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绩效挂钩的办法,对保洁公司的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费挂钩。各乡镇根据市考核细则制定符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的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