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管中队在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乡镇分管领导和财政所。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要强化组织程度,把乡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城乡面貌。各级城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工作进行具体督查指导。
(二)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乡镇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要根据乡镇财政收入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镇区的道路、下水道等市政设施建设和果壳箱、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为环卫保洁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三)加快实施步伐。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在20XX年5月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在6月中旬落实到位,7月初市城管局将牵头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农批市场保洁工作计划篇5
为了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快卫生城、园林城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城市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新余干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余干县县城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作业市场运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xx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县市政局、财政局、第六纪工委、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亭镇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局,由齐成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作方式
县城区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共设置四个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清扫保洁内容
1、对承包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每天在环卫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2、负责倾倒承包路段环卫果壳箱垃圾。
3、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垃圾。
4、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等固体物。
五、清扫保洁标准
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路段“三净四无”(即:路面净、环卫设施净、人行道净;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积水)。
2、确保承包路段果壳箱摆放整齐,外壳清洁,且果壳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
六、清扫保洁时间:
冬春季:5:00—7:00普扫完毕,7:0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夏秋季:4:30—6:30普扫完毕,6:3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七、实施范围、类别及经费拨付方式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科学合理划分管理范围,分类分段,确定承包标准。
1、实施范围
县城区内45条街道共计163.3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里弄小巷57.91平方米(具体路段范围附后)。
2、实施类别
根据各路段人口来往密度和繁华程度,将城区道路清扫面积163.32万平方米及里弄小巷57.91万平方米,分为一、
二、三类路段(具体分类见附表)。一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
22为3800m,二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为4800m,三类路段人均清
2扫面积为5800m。
3、资金拨付方式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为239.77万元,里弄小巷保洁经费为100.62万元,共计340.39万元,承包方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按县城区道路清扫范围和里弄小巷保洁范围将承包费分别拨给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各自的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罚款在当月底前发放给承包方。
八、运作时限
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
如六个月内县城区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不合格的,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如在试运营期间,县城区环境卫生及里弄小巷卫生改观明显,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