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违约责任
1、对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无人清扫,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制定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元-100元。
十、责任事故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十一、新增路面的清扫
新增的清扫保洁路段,在新增的当月起由县财政、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路段清扫类别核定经费,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对外承包。
十二、环卫工具和服装
1、清运工具(板车)、清扫工具(扫帚、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市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
农批市场保洁工作计划篇6
为推进径山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实现“全域景区化”,不断提升我镇新农村建设水平,保持清洁、生态、和谐自然风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径山镇农村市场化保洁方案。
一、保洁范围
(一)镇境内有省道1条,共7公里;县级以上公路7条,共33公里;乡道13条,共69公里,总计109公里。
(二)全镇辖13个行政村2个社区274个村民小组区域。(不含集镇)
二、保洁分工
(一)全镇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109公里,由镇统一招标进行市场化保洁。
(二)村庄内区域保洁由村自行招标进行市场化保洁。
三、考核方式
(一)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由城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环卫保洁考核。
(二)村庄内区域环卫保洁考核由村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同时镇将每季度对村进行环卫保洁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每季一次的大督查,具体由大督查办牵头,参加人员为区、镇人大代表、村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镇政府相关部门等组成,并实行潘板、长乐、双溪三个片交叉检查的形式,将督查结果计入各村每季成绩,占总分40%;
二是由镇在各村的公共事务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并将问题上报至镇里相关部门,根据各村问题数量及对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到位情况扣分,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30%;
三是每季由村组织以问卷调查形式下发到各村党员、群众代表,由他们对各村日常保洁情况进行评价,镇相关部门对评价真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量化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20%;四是由镇妇联按庭院整治考核细则,进行不定期考核,量化成绩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10%。年终成绩为四个季度考核总分的平均分(总分为100分)。
四、资金补助
各村在实施市场化保洁的前提下(以招标文件为准),在区财政25元/人/年补助基础上,镇财政给予每个村最高20万元/年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依据年终考核结果计发。对于不实行市场化保洁的村,不享受该补助政策。
五、资金多元化分担
村级市场化保洁资金实行“区补助、镇配套、村补差”资金保障机制。区下拨的“清洁绿化余杭”补助资金,按照农业局相关文件足额下拨。
对于区镇两级资金尚有缺口的`村,缺口部分资金,由村进行补差。不得因资金缺口而停止市场化操作,或者降低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标准。
六、一体化管理
(一)市场化运作。将镇域范围内各区域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交给专业化企业来负责,全面推进市场化保洁机制。实行管保分离,实现养护作业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提高保洁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标准化作业。由中标的专业化企业负责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和保洁标准,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全镇范围内执行标准化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流程、管理机制,落实专业的管理队伍,形成标准化管理体系。
七、社会化监督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落实村级监督力量,在各村主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保洁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保洁内容、保洁频率、举报电话等)、聘请义务监督员(主要由热心村民担任,负责日常巡查保洁成效工作)。加强对保洁单位日常工作监管,努力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镇级监督员建议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中选择部分人大代表担任。
八、联动式考核
对村落、庭院也进行考核、评比最美庭院、最美村落、最美道路。
农批市场保洁工作计划篇7
为了切实解决XX城区市场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XX市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