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___周岁以下(___年___月___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___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___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___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___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___月___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___月___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___月___日——___日(___月___日验核龙川小学;___月___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准备录取通知书(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5、凭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1)、___月___日龙川小学
(2)、___月___日上午双语小学,下午花园、建乐小学。
(3)、___月___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取(___月___日-___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__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一)招生原则
___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取和分班。
(二)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计划招生。
___都城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即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和家长应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___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凭《--___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___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教师根据资历、能力、绩效等情况交叉搭配,合理安排(___年___月___日)。
2、华--___班根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___个班,以华--___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小学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实验初中和华--___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仍然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___公司、--___都建工局出具。
3、___年___月___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学生所在班级。
4、___年___月___日上午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___时开始上预备课。
202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计划3
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xx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