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骨干培训
1、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优秀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热爱本专业、思想进步的生产工人和班组技术人员,作为专业骨干培训的对象,编制专业骨干培训计划,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2、对专业骨干的培训,要做到有目标、有方向,理论和实际结合,在一般情况下,不轻易变动他们的工作,鼓励他们从专业上提高。
3、所、站长的培训
所、站长的培训由公司编制计划,组织实施。
所、站长应从组织领导、技术业务、思想政治工作三个方面提高,特别是要学会管理,学会做人的思想工作。
四、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1、岗中培训。
由各部门(或班、组、站)根据本岗的实际和要求,自行组织本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岗中培训是职教培训的主要方式。
2、集中培训。
组织公司相关人员集中学习,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或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人员轮流授课;
3、专题讲座。
聘请公司外专业技术人员,针对某一专项内容,到公司进行授课。
4、短期脱产培训。
公司根据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将专业技术骨干送往外地进行短期脱产学习。
五、培训时间要求
1、岗中技能、安规培训,每月一次;
2、技术考问,每月一次;
3、异常和事故分析,每月一次;
4、模拟演练和事故预想,每季一次;
5、集中培训,每季两次;
6、安规、技术规程和基础知识考试,半年一次。
7、专题讲座,每年四次;技能比武,半年一次;
电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
第一条电力工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电网的不断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大量推广应用,对电业职工队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已成为公司面临的紧迫任务。
第二条广泛深入地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增强电力企业活力和后劲的战略任务。
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把教育培训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真正确立科技兴电和教育培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第三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部颁《电力系统职工教育暂行规定》,标准公司职工教育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职工教育的发展,现依据部颁《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修订本)、《内蒙省电力公司职工教育实施细则(暂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实施细则。
第二章任务和目标
第四条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任务是:认真贯彻省公司教育规划和《内蒙省省电力公司职工教育实施细则(暂行)》,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狠抓培训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力培养、教育优秀年轻的干部、职工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突破口,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队伍。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引导和激励职工自强不息,开拓进取,追求更高目标、追求卓越境界、关心企业,为企业尽心尽力、服务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努力塑造大余供电品牌形象。
第五条为完成职工教育培训任务,2006年至2010年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是:
1、生产工人:在本规划期内,生产工人的文化程度到达相当于高中〔中技〕以上水平;专业技术水平要到达中级工以上标准。
2、一般管理人员〔机关、班组长〕:在本规划期内,一般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要到达相当于中专〔中技〕以上水平;专业技术水平要到达高级工以上标准。
3、中层干部:在本规划期内,中层干部的文化程度要到达相当于大专及以上的水平;技术职称要到达初级〔助工、助师〕以上。
鼓励职工考取中、高级以上职称。
4、企业领导干部:在本规划期内,企业领导干部的培训目标按省公司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