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校园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8:30-24:00
公布录取结果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