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人才培养不能很好地贴合人才培养目标时,则务必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主要的是对人才培养方案与人才培养途径进行合理的调整,使人才培养方案、培养途径更好地与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协调,从而使人才培养更好地贴合人才培养目标。
由此可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动因既有来自教育的外部,也有来自于教育的内部。
对于高等学校而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就应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遵循教育外部关系规律,以社会需要为参照基准,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以及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二是,遵循教育内部关系规律,以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为参照基准,调整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途径,使人才培养模式中的诸要素更加协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人才培养目标的贴合程度。
总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就是变不适应为适应,变不协调为协调,实质上是主动适应社会的过程。
根据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不同规格、不同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客观需求,在正确的教育思想(包括国家确定的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的指导下,对学校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恰当的定位;根据培养目标,设计培养规格;根据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制定培养方案;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方案选取培养途径并予以实施。
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后所反映出来的培养结果(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质量等),反馈到社会,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外显特征的评价,即学校向社会输送的毕业生群体是否适应本地区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以及教育的发展的需要;反馈到学校自身,理解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即学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群体的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贴合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而且,人才培养结果还务必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予以评价。
当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后所反映出来的培养结果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或者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时,学校务必对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方案、培养途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