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安全教育内容4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患自救;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
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