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全行为科学理论分析可知,对于煤矿企业进行长期的安全培训是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它可以有效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并且可以提高整个煤矿企业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以及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出现不可遇见性的事故中有较强的处理能力。
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3强化煤矿企业工作人员作业的标准化。
根据安全行为科学理论进行特殊危险岗位的作业规范,加强各专业以及各工种的安全作业规程的编制能力,使其作业规程不仅仅是应付检查的资料,而是真正的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和防御措施。
2.4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建设。
安全文化对于企业参与个体的安全行为的影响是较大的,必须使其处在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安全氛围下,不仅仅是在井上和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标语的设立,更重要的是进行企业参与个体内心的安全文化的建立,使其有一定的安全心理素质,安全思维方式,安全行为取向等。
3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及其学习特点的分析
通过对国内煤矿事故统计资料的研究,可以对煤矿事故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
煤矿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煤矿安全技术欠缺,煤矿安全意识薄弱、煤矿企业作业纷乱”。
这种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本质上来讲就是技术欠缺安全行为意识薄弱,对于这些方面的改善提高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我国对于高危行业的培训比较重视,例如煤炭行业,在煤炭生产地域一般在政府行政机构会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以及各煤炭企业集团以及单个生产煤矿都建立了安全培训机构,使得从矿级领导到煤矿特殊工种都有机会进行安全培训。
并且在我国的两部法律中《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对煤矿安全培训有强制性的条文。
我国煤炭系统从原煤炭部体系中分离出了煤炭安全培训体系,目前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随着我国煤矿培训体系的完善,其培训能力也有较大进步,从矿级领导的培训,到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目前煤矿培训项目已经比较合理和科学化。
由于煤矿安全有一定的特征性,所以必须根据煤矿企业不安全行为的特征确定一定的适合煤矿企业的培训方法。
本节内容主要是根据煤矿安全培训对象的特征,通过分析其相应的不安全行为,来确定安全培训的重点方向。
由于煤矿生产技术和工艺有一定的特征性,所以其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有一定的特征,一般在煤矿企业中其从业人员有特殊工人和一般工人,特殊工人一般是从事煤矿生产特种作业工作的,这种特殊工作一般对特种工人和其所从事工作的周围安全有重大的影响。
我国相关安全法规中对从事特种工作的工人有严格的要求,必须在通过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主观意识的不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工作,或者是操作失误,或者在井下出现一些情况时其不知如何应对。
通过以上对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可知对于不安全行为的煤矿安全培训,主要要进行特种岗位工程技术理论的培训,以及特种岗位操作技能和特种岗位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分析。
不安全行为防御的培训,最主要的是进行安全行为工作态度的建立,以及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必要性的建立。
只有建立安全工作态度以及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把不安全行为的倾向进行消除,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可以起到积极的抵御能力。
进行安全态度的培训并取得一定的效果是此项工作最有效的手段,但是煤矿安全态度教育的效果往往是不理想的,这是由于煤矿特殊的作业环境,以及煤矿工人结构性差异较大造成的,所以进行煤矿安全态度的教育培训需要根据煤矿企业员工的结构性进行相应的教学培训。
4结论
通过安全行为科学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并进行了煤矿企业重大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分类分析,确定了煤矿生产中由于不安全行为产生事故的主要特征分类;由行为科学的相关理论对煤矿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进行了分析,不安全行为控制的有效措施是进行煤矿安全培训;通过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及其学习特点的分析,为进行高效的煤矿安全培训教学设计提供了依据。
从安全培训的角度去进行煤矿高危行业的安全行为的提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