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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7篇
大小:26.21KB 7页 发布时间: 2023-07-05 17:46:55 10.61k 10.46k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9、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

1、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2、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

3、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4、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1、5米的墙壁。

5、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6、餐饮业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应不小于1/2。

7、餐饮店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8、食品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洗菜,洗肉和水产品专用洗涤池。

六、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4、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

5、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6、甲醛(主要成分福尔马林)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7、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

8、大豆中含有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9、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农药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还必须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10、大豆中含红细胞凝集素和蛋白酶抑制剂,因此豆浆一定要煮沸10分钟以上,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11、食品从业人员发现有食物中毒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可疑食物,通知120抢救病人,保留可疑食物,然后报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七、餐具消毒

1、餐具物理消毒的程序是: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2、餐具化学消毒的程序是: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清洗,五保洁。

3、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餐具消毒,有效氯浓度及浸泡时间分别是250MG/L,10分钟。

4、配制含氯消毒剂必须使用冷水,才能保证消毒效果。

5、配制好的消毒液在使用和放置4小时后必须重新配制,以保证消毒效果。

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篇4

一、为规范食堂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项目上从事食堂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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