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规定:高度在2米以上的作业场所均为“高处”,但并不是说只有2米以上才危险。
即使从1米高处摔下来,若身体要害部位碰到利物或硬物也可能导致重伤或死亡。
故在登高作业时需注意相关的安全事项。
3.1作业人员不可站于多个小物体重叠或可以滚动的物体上从事作业,如更换日光灯不可将转椅置于工作台上作业,因挪动脚时转椅旋转致身体失去平衡而摔下来。
3.2原则上规定使用人字梯从事临时性的高处作业,必须确保人字梯中间有连接(避免其跨开)和四脚有防滑耐磨塑胶套,且选用高度适中的人字梯,尽量避免直接站于顶部作业。
3.3在高处需用大力的作业,必须控制用力不可过猛,必要时于腰间配安全带固定于固定物体上。
如在高处拆卸螺钉等用力过猛,扳手拧空致身体失衡而摔下来。
3.4在爬梯子时必须用一手扶着梯子,并观察梯层逐级而上;杜绝发生脚踏空而从梯上摔下。
3.5在高处搬运物件时,必须保证行走路线畅通无异物和不打滑并用眼观看路面,防止因物拌倒而失去平衡从高处摔下去。
3.6搬运大件物品上楼梯时,须逐级稳步拾级而上,杜绝因物遮挡看不见梯面而掉倒滚下楼梯。
3.7在拾级而下楼梯时,需眼观梯面逐级而下,杜绝因急步不看梯面或多级而下致脚踩空或滑落而从高处摔下。
3.8在开口处调运物品时,尽量使用护栏、保证地面不打滑、作业鞋不打滑和稳站立后方可拉动物品。
杜绝物品摇摆而将人拽向开口处而致坠落。
4、被夹卷事故的防止
生产车间发生的被夹卷事故常发生在作业人员麻痹大意,忽视了工作中的潜在的危险。
故在作业中需注意如下事项以防止被夹卷事故的发生。
4.1更换机内物料或处理异常时,必须打开机顶盖,杜绝异常致被夹。
4.2在保养、维修机器和进入机器护栏内时,必须停机并设警告标示牌注明机器正处于“保养中”或“禁止开机”。
4.3在多人从事同一工作中,需以自问自答形式检查危险,并执行手示呼叫确认安全。
4.4作业人员须依公司规定戴好工帽、收拢头发于工帽内和将工衣袖口扎好等,防止运动部件夹卷头发和衣服以对人体的伤害事故。
4.5在搬运和堆放四角规整的物品时,需小心轻放,逐端抬起或放下后,将手逐渐伸入底部或移出边缘再抬起或放下;防止手指被夹伤。
5、物体打击的防止
物体打击事故系被飞溅或落下的物体击中人体而导致的事故。
故需在工作中注意如下事项以防止物体打击人体事故的发生。
5.1物体在堆放时,必须逐层堆放,相近两层物体需交叉兼压而不直接向上叠加;并依其重量所规定的限制高度堆放,防止其散塌、倾倒致打击事故。
5.2物品取用时采用逐层下减搬运,防止单列取用致某列高高单独放置而产生倾倒发打击事故。
5.3在高处作业的人员需将物品或工具放置于安全处,使用和更换工具时,小心轻放并确保手执稳而杜绝跌落而致打击事故。
5.4拆装物件时,需一手扶助物体或用其它物体支撑,另一只手进行操作,杜绝物件跌落打击人体。
5.5人与人之间传递物品原则上要求亲手传递,在确认接物者已拿稳后传物者才松手;禁止从远处抛物和投掷物体。
5.6在物品吊运现场,吊勾上的吊绳必须锁紧,并禁止人员在吊运物体的运行路线下站立和从事其他作业。
6、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措施
生产车间我们已常使用一些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酒精、松香、油漆和洗板水等等,在使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一旦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极易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等,给工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防火防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我们作为公司的一员,都必须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6.1依厂规严禁在生产厂区、车间吸烟。
6.2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中必须用规定的密封容器存放,并准确保证易于识别,严禁使用矿泉水瓶盛放任何物品。
6.3在工作现场使用明火作业,需汇报生产经理批准并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4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使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如手机、焊接机和电磨机等。
6.5生产车间布置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应随时检查,并学习和掌握其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任何人员在未发生火灾时任意开封、调整存放位置等。
6.6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应专门规划远离电源箱、机器设备的区城,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管理。
6.7严禁任何人员使用天腊水清洗车间地面和机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