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重症患者纪录时间具体到几时几分.
6.一张纸多处修改,须重抄.
7.现病史记录完成后要及时完成病史确认签名。
8.填写病历纸上所列出的要求,如:住院号,科室
9.然后按主述、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体检、病历小结或专科检查、辅助检查等逐项书写,下行空四格书写“初步诊断”,按主次列出疾病名称,在右下方签全名(无医师资格者需由上级医师签名)。3日内由上级医师书写“确定诊断”。
门诊病历质量要求
①一般项目:门诊病历封面应详细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或工作单位、就诊日期。持通用门诊病历就诊者,应写明医院、科室和就诊日期。
②初诊病历
(1)主诉:主要症状+(部位)+时间;
(2)病史:现病史重点突出(包括与本次发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和家族史);
(3)体检:有一般项目、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4)其他:必须做的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或会诊记录;
(5)诊断:有诊断或初步诊断。“待诊”者应有进一步检查或建议;
(6)处理:应正确及时。
③复诊病历
(1)要记载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不可用“病情同前”字样描述;
(2)体检着重记录原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的阳性发现;
(3)补充的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
(4)不能确诊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并写明会诊意见、日期,并签名。
④医师签名:应签全名,字迹清楚。
处方质量要求
①一般项目填写齐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诊断、日期等)。
②正确书写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药时间,规范中文书写,实行两行全量书写法。
③无配伍禁忌,无超量给药,特殊用药有说明。
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符合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
⑤需进行皮试的处方应有注明。
⑥贵重药品使用应有指征或用法、用量合。
⑦字迹清楚,易辨认,修改处有医生签章。
⑧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斜线。
⑨医生签全名。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首次病历记录,应由接诊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必须完成。而后经治医师连续记录3日。入院48小时和72小时内必须有两级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住院病历应于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之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完成。
4、住院医师每天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1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手术前有术前讨论、术前小结。手术前一天记录术前准备情况和病人的情况,手术后要及时书写术后病程记录,手术后的前3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并且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病人出院前一天或当天应有病程记录。
5、归档病历要及时完成交上级医师检查后于办理出院72小时内归档。
医嘱的书写格式及要求
1、长期医嘱;医嘱时间、执行时间实行24小时制,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是否测血压、是否给氧吸痰、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手段等,写完检查无误后医师签名。
2、临时医嘱;常规检查、依据病情需要进行的相关检查、临时需要做的操作及治疗。
3、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书写各种医疗文书),要有带教或上级医师签名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