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内容4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素质、操作技能和防灾、抗灾能力,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复产复工前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领导,矿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新员工培训的检查指导工作。各成员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落实好员工培训工作,安全管理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考核和归档。
二、培训时间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员工正式报到后进行脱产培训,时间为x月2日至x月10日,共计九天72学时。
三、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全矿员工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熟悉掌握个人防护、防灾、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知道安全设施的使用、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知识;掌握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安全知识、基本安全技能。
四、培训内容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
2、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和事故案例。
3、熟悉掌握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煤矿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内容。
4、全面学习“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安全知识。
5、采掘系统、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设备操作、灾害防治及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
6、学习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并做现场演习。
7、学习岗位技能、业务安全知识及煤矿工人应知应会。
五、培训考试
20xx年x月x日
上午:09:00---11:00分
实行教考分离,闭卷考试。设置专业安全培训人员监考。
六、考核、发证
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统一标准、教考分离、分级实施”,由铜专业安全培训老师负责进行监考,考试题库实行国家煤矿安全统一考试题库。
考试完毕后,经阅卷合格后,取得安全培训《上岗证》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培训《上岗证》的从业人员重新进行培训,经复训仍然不合格的,一律不与录用。
七、建档
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上岗证》的从业人员统一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原则。
八、培训要求
1、矿安全管理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教学和制卷、监考、阅卷、考核、发证。
2、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70分为合格,矿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低于70分的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要进行重新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的,或经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3、授课老师要根据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提前备课及按时讲课。
4、参加培训的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努力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知识,保证业务技能、安全意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5、学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报到。迟到(早退)30分钟按旷课半天记录,旷课2次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6、凡被取消培训资格的学员,均按未培人员处理,须重新培训,培训期间,考勤为义务班。
7、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仔细做好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