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暑假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暑假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1
今年暑假期间,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有效防范暑期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充实的假期。我县积极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了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
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双减”要求,紧盯暑期关键节点,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重点化解隐形变异培训风险,有效遏制培训机构回潮反弹势头,及时清除监管“盲区”和“真空”,切实巩固培训治理成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构建良好育人环境。
二、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安排部署
接到《通知》后县教育局首先制定《XX县“双减”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会同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同时成立专项整治行动专班。《方案》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各自在此次工作中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暑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三、规划工作步骤,有序开展行动
(一)安排部署(8月1日一8月2日)
为保障本次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按期取得良好成效,我县“双减”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动员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卫体、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组织各县直中小学校、各镇中心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并将会议精神传递给每一位师生,确保本次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8月3日一8月31日)
县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卫体、消防救援等部门,迅速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回头查,全面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查处在职教师和其他人员违规补课行为,坚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三)加强督查(8月15日一8月31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将对全县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弄虚作假、清理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组织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和未按规定限期清除的机构,要从严从重处理,形成震慑。
四、找准工作重点,履行工作职责
(一)严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教育局重点排查了在职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违规行为。要求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家校沟通,提高家长认识,争取家长支持,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同时,对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规教师“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二)严查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网信办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等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班、自习室、教育咨询等机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了以“家政服务”、“研学”、“住家家教”、“众筹私教”等名义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严密排查了隐藏在居民小区、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
“补习班”等“地下”培训。同时对违规机构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三)严查非学科类违规培训。教育局、卫体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对辖区内科技类(编程、机器人、计算机等),艺术类(包括音乐、舞蹈、书法、绘画等),体育类(包括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执法巡查,完善机构台账信息和问题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了从严处罚。
(四)严查消防和防疫安全隐患。教育局联合科技、文旅、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监督约谈,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提升本质安全。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统筹多方力量并强化巡查行动,压紧压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各项管控举措,完善防疫保障条件,确保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到位、日常管理实施到位、人员健康核查到位。同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举措不力的培训机构责令其立即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县进一步公布、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信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丰富宣传载体,在暑期前后持续通过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主动拒绝参加暑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非学科类培训I,增进暑期亲子沟通,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暑假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2
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从严治理,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培训机构,坚决遏制“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__月__日至__月__日,__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20__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明确整治重点。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办学资质、场所消防安全、防疫设施、教材版权、周边综治安全等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整治过程中,对无证违规办学、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疫、文明创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
二、明确整治责任。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在进一步规范办学资质、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培训合同、规范广告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和规范线上培训等方面提出明确标准,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以街道为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管理原则,建立以街道为主体和部门行政指导、综合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明晰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岗到人,确保依法依规、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稳慎有序推进。
三、认真排查整治。根据《__县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分类排摸、登记、造册。积极与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摸底排查,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办整改;
二是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积极指导其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提交资料并实地查看,符合标准和登记注册进入考核期。
三是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积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2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10份。
暑假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3
根据__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要求,我辅导站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学校主体责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摸清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对学生理性选择参加校外培训进行正确的引导。
一、各学校印发了《告学生家长书》,就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学生理性参加校外培训政策措施和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等内容,通过家长会、家访、专题报告等途径传达到了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引导和教育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要求家长在假期期间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严禁家长把孩子送到不符合办学条件、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二、让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以防被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严禁超前超标培训;严禁在职教师从事各类学科类培训;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三、学校是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的责任主体,必须对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进行科学引导和监督管理。辅导站在放暑假前要求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我的假期我做主”的主题班会活动,科学引导中小学生理性对待课外补课,倡导学生自我管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暑假作业,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家务劳动和公益活动,培养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管住学生”,严禁中小学生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严禁学校和教师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重申师德规范,全体教师要向学校提交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严禁公办在职教师从事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一旦发现从事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的教师,县教科局将严肃查处,所在学校校长和教师本人在本年度内不得评优选先,不得晋升职称,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五、辅导站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对我辅导站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减负工作进行监督,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不到位、减负工作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学校、责任人等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