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中应集中思想,不得与他人闲谈或边打电话边操作行车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2、起吊时应先将所吊物质品轻吊悬空,观察制动器是否有下滑现象,如有,不得继续进行操作。3、如与他人协同吊运,要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口令明析。4、吊运物品应靠地面25CM处运行,应保持吊运过程中地平稳,做到,稳起,稳行,稳落严禁大幅度晃动。接近吊运目的地时,要点动,避免撞到其它物品。5、吊运物品不得从人顶、或设备顶越过。6、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或口令,应立即停车。7、严禁按两个或两个以上按钮进行操作。8、行车过程中发现有限位失灵控制失灵时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找人代管),通知机修或上级主管处理。9、在处理故障或离开时,应靠近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职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10、吊物未放下时,任何时候都不昨离开现场。1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13、两台行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撞车。14、运行时,由于故障或其它原因,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陷落。15、操作完毕后,将行车开到指定的地方,吊钩上升至较高点停放好。并按下停止按钮。
四、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重量不明不吊;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车间安全培训内容7
一、车间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所有制度的核心,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作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2、事故管理规定
对事故管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自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在事故预防中,要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3、安全教育规定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规定,采取多层次、多角度、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要使每名职工都能掌握入厂须知的基本内容,通过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通过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切实保障职在工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全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车间级不小于24小时,班组级不小于8小时。
禁烟制度
范围:进入厂大门后的所有厂区均为禁烟区。
处罚:凡在禁烟区内吸烟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发现烟头每个100元,在一个朋内,一个车间被查出一次违章吸烟者或5个以上烟头,对车间所有领导罚款200元。
禁止将火种、香烟带入禁烟区域,违者每人次处罚50元。劳保用品穿戴
必须戴安全帽,在生产装置和作业场所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
子;从事转动机械操作,不准戴手套。女人员长发应系发网,不能露出安全帽。违章者每人次50元,在一个区域内查出3人次以上,车间HSE管理人中及领导应扣款。
二、车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上班前四小内和上班中严禁饮酒。
不能代替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机器、设备
不能擅自动作作业区域内的阀门、开关、电源、转动设备等一切设备和设施,消防水和灭火机不得随意使用,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凡挂有“危险、禁止动手、禁止入内”标志的场所,不准乱摸、乱动、乱攀。
设备上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切地沟、阴井、坑沟的盖板、一切楼梯、平台、吊装孔的拉杆或格子板必须完好,不得随便拆除上班时间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
生产现场应注意周围安全环境,如格子板、阴井盖等。
下列场所严禁无关人中逗留:
正在运转的设备和吊装物下;
挂有禁止通行“或围拉警戒线的地方;
正在电、气、焊或其它作业的场所;
高处作业的下方;
处于事故状态的场所;
散发碎片或粉尘的场所;
各种排空管口、压缩气管口、易燃、有毒物质排放处;
有毒气体、酸、碱类管道或容器下面。
生产现场的设置的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有四类:禁止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攀登”“禁止抛物”等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中毒、当心落物、当心碰头等指令标志: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护耳器等
提示标志:紧急出口、避难处
安全标志是以几何图形和文字形式,直观地提供安全信息,不能代替安全规程和安全保护措施。
三、车间生产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