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顺利实施,我们成立了合浦县司法局“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和日常事务管理。
四、工作安排及活动内容
1. 6月1日至6月10日,各司法所戒毒康复工作站负责了解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戒毒表现情况,对在戒毒康复期间表现较好但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在6月11日前上报至合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戒毒康复中心核实后,筛选十名困难戒毒康复人员报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届时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将派慰问组到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家里进行帮扶慰问。
2. 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合浦戒毒康复中心联合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民警到廉州镇第二小学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3. 6月20日晚,在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开展“6.26”禁毒文艺晚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 6月23日上午,由我们局牵头,组织合浦县各司法所、工、青、妇等部门联合到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6.26”一对一真情帮教活动,我们将购买一批励志、法律书籍赠送给帮教对象,帮助他们增强戒毒信心,更好地戒除毒瘾,重塑人生。
5.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联合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广场、各乡镇、街道社区开展禁毒戒毒宣传,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单、解答来访者关于禁毒戒毒问题等方式,让全社会广泛参与到禁毒战争中来。
6. 在“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他需要开展的宣传帮教活动。
五、其他事项
我们将加强与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各支部的沟通协调,积极创新禁毒宣传工作内容、手段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动示范工程工作的全面完成。
国际禁毒日活动总结10
近年来,我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大了对禁毒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我们结合财政工作的特点,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全面实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抓好每个财政干部职工的教育的同时,我们不断争取禁毒宣传教育的实效,实现了全局财政干部职工无一人吸毒,无一人贩毒的成绩。下面是我局禁毒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
我们加强了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禁毒工作纳入了局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禁毒工作责任制,与其他财政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1. 我们重视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们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关于禁毒的文件精神,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宣讲。我们还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方法,如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强化禁毒意识。
2. 我们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并将教育青少年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家庭。我们坚持家庭抓、单位管相结合,确保每个家庭的子女遵纪守法、远离毒品。我们努力为家庭和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治安和生活环境。
三、抓好监督检查,筑牢思想意识防线
我们认真排查内部存在问题,严防内部吸毒情况发生。去年,我局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没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治安和生活环境。
四、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禁毒经费投入
在过去半年里,我们按照区禁毒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合理安排预算,不断增加对行政政法单位的投入力度,保障行政政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今年全年我们安排了154.4万元的禁毒工作经费,上半年已经拨付了110多万元,确保了我区禁毒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监督各级禁毒执法部门贯彻“收支两条线”规定,督促做好缉毒缴获的毒资、非法收益和罚没财物的管理工作。我们切实加强对禁毒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
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禁毒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我们将更科学、更有效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不断提高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的防毒、拒毒意识,确保财政这片净土“无毒”。
国际禁毒日活动总结11
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全面监管特殊药品的整个过程,有效遏制特殊药品滥用问题的发生,我们承担了与省局和市禁毒委签订的《2008年甘肃省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责任书》和《武威市禁毒工作责任书》的任务。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禁毒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履行药监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责,取得了一些好成绩。以下是上半年禁毒工作的总结:
一、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特药监管工作起步良好
我们非常重视禁毒工作,将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作为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在2008年2月29日的市政府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我们就2008年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3月5日,我们发布了《关于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具体安排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的要求,并派出了四个检查组对凉州区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各县区局也启动了现场检查工作。
3月21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十项措施和要求。针对当前的特殊药品监管形势,我们再次强调了2008年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与各县区局、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签订了《武威市特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各县区局也与辖区内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签订了《特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这些责任书明确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特殊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特殊药品监管的目标、内容、责任和要求。到目前为止,市县区局共检查了2170家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包括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甘肃河西三州武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我们还利用3.15节日进行了特殊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发放了8000多份宣传材料。
为履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禁毒工作职责,我们与武威市卫生局、武威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商讨并发布了《关于对全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的通知》,并于5月5日至23日联合对辖区内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联合专项检查。在联合检查中,我们共出动了110名检查人员,对35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我们对一家单位申请销毁的过期二类精神药品苯巴比妥钠注射液销毁了18支,并查处了1起违法违规案件,下发了1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抓学习、抓宣传、抓教育,禁毒宣传工作特色显著
1、我们按照市禁毒委办公室下发的《2008年武威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禁毒法》、禁毒工作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我们坚持以“不让毒品进单位”和“不许毒品进我家”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职工家庭禁毒教育。我们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认识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增强防毒意识和能力。我们干部职工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入户率达到100%。全市药监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中没有吸毒或贩毒的人员,我们继续保持了“无毒单位”,禁毒宣传工作满意率达到了100%。
2、为了加强对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净化兴奋剂药品市场,确保奥运会期间辖区内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我们将兴奋剂专项治理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于5月9日召开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承诺书。各县区局也与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相应的承诺书,为保障辖区内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安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3、我们积极参加了市禁毒委组织的各项禁毒宣传活动。在五月十六日的全市《禁毒法》宣传周活动中,我们派出了10人参加,并发放了500份宣传材料,悬挂了一条宣传横幅,为《禁毒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专项、突出重点、突出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有成效
1、我们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加强了日常监管。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并重点加强与禁毒工作密切相关的麻黄素、咖啡因、氯胺酮等品种的监管。我们将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做得严格、细致、实际,全市没有发生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案件或滥用情况。在上半年的专项检查中,我们现场监督销毁了3家单位申请销毁的罂粟壳、斑蝥等物品,销毁了过期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空安瓿,查处了5起违法违规案件,下发了14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2、我们对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河西三州武威药业有限责公司等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我们加强了对各药品生产企业特药原辅料、成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规范了生产和流通秩序,杜绝了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我们充分利用计算机监控信息网络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实行及时监控,确保特殊药品的流向能够得到实时监控,并对异常流向进行安全预警,实现了对特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管。
4、我们开展了麻黄碱原料药的专项检查。在2月份,与市禁毒委联合对辖区内的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甘肃河西三州武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威市人民医院等5家单位进行了麻黄碱原料药的专项检查,并及时向省上报了相关情况的报告。
5、我们开展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制订并下发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具有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从5月5日至23日,我们与市卫生局、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一起,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兴奋剂联合专项检查。在6月初,我们与市工商局联合对辖区内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相关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我们督查、检查了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标注或加贴了含兴奋剂药品的警示标识,为保障辖区内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奠定了基础。
6、在3月6日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发生失盗案件后,我们现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市禁毒委办公室汇报了情况。同时,我们积极配合省局督导组、公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我们组织人员对该厂进行了GMP实施情况的核查,并及时向省局上报了相关报告。
四、积极行动,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