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等有关规定报告。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内容2
一、主题: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障公共食品安全
二、主旨:让食品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三、内容:
1.食品安全基础知识:介绍食品安全相关概念、法律法规、标准等基础知识,帮助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2.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包括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操作技能,让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食品污染和安全问题。
3.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介绍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如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等,让从业人员掌握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4.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食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让他们更加注重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注意事项:
1.培训内容要全面、科学、实用,突出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
2.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
3.培训考核要严肃认真,确保从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五、总结:
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是保障公共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他们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内容3
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餐饮安全,特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一、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类别、备注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三、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四、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五、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六、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七、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等中毒。
八、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内容4
一、指导思想
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岗位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促使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训对象
(一)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二)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等。
(三)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
四、培训安排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
1.培训内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等。
2.培训对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3.培训时间:4-7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