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运营条件。
二、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带病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行车途中不应接打手机,应劝阻乘客提出的不利于安全行车的要求。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三、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1、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车况路况,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2、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3、严格执行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4、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十二、驾驶员行为规定
第一条公司驾驶员日常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勤”即:
1、勤检查(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2、勤紧固;3、勤调校。
第二条公司驾驶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做到“四慢”即:
1、情况不明、视线不良慢;2、起步、会车、让车、倒车(正常停车)慢;3、通过交叉路口、铁路道口、狭路、弯道、险坡、车站、装卸场地、上下渡船、繁华地区以及雨雾、冰雪、夜间、施工路段慢;4、装运超长、超宽、超高、易损和危险物资慢。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应根据所驾驶车辆及线路做到“五掌握”即:
1、掌握车辆技术状况;2、掌握道路及其变化情况;3、掌握气候变化及风向;4、掌握地区地形变化;5、掌握车、畜牲、行人、乘客动态和儿童活动特点。
第四条为从根本上杜绝行车安全事故发生,公司驾驶员应认真做到“六预防”即:
1、预防前车突然紧急刹车;2、预防制动、转向机件失灵;3、预防叉(支)道突然来车;4、预防雨后或冰雪道上侧滑掉沟;5、预防行人突然横穿公路和牲畜受惊乱窜;6、预防拖拉机、非机动车掉头猛拐。
第五条公司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七做到”即:
1、做到礼貌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2、做到转弯四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随时准备停车);3、做到前车走远心不慌,后车超车主动让;4、做到通过交叉路口一看、二慢、三通过;5、做到窄路减速行驶,集中精力注意来车;6、做到道路情况复杂心不急,行人稠密高度注意;7、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开文明礼貌车。
第六条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不得违反“八不开”规定即:
1、不开霸王车;2、不开赌气车;3、不开抢道车;4、不开疲劳车;5、不开侥幸车;6、不开冒险车;7、不开违章车;8、不开带病车和不带病开车。
第七条公司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
1、不准酒后或醉酒开车;2、不准人货混装或在车门、行李厢未关好时行车;3、不准超员、超速、超时行驶;4、不准无证开车;5、不准载旅客进加油站(库)加油;6、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裸上身驾车;7、不准在大雾视线不足20M开车;8、不准与旅客谈笑、吃东西、看电视或使用手持电话开车;9、不准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10、不准强行在弯道、坡道、桥梁、繁华地段超车。
第八条驾驶员驾驶车辆不得在前后挡风玻璃上悬挂、张贴、放置妨碍视线的物品,在行驶途中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要随时注意观察周围事物动态,保持安全速度和车距。
第九条驾驶员驾驶车辆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号(变光),确认被超车的行驶速度、道路宽度、有无交会车等情况具备安全及前车让超后,方可从左边加速(不得超速)超越,超过被超车20M以外方可打开右转向灯驶回正常车道。
第十条驾驶员驾驶车辆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超车:
1、被超车已发出示意左转弯、掉头信号或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2、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3、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桥和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以及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4、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或掉头转弯时;
5、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或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6、其它不具备能确保安全的条件下。
第十一条驾驶车辆下坡时不得使用空挡,要将车速控制在随时可以安全停车的范围内,要充分利用挡位和发动机的牵阻作用,避免长时间刹车制动,降低刹车制动效能;制动毂过热时应停车休息,严禁浇冷水强制降温。
第十二条驾驶车辆在城区行驶时,必须沉着机警、耐心谨慎;控制好车速,正确判断和处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动态,听从交警指挥,各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