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对违规收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以上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措施,我们将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顺利入学,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培训学校招生推广工作计划书3
一、办好招生工作,提供优质教育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目标是进一步提供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今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我们将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负责解决问题,组员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解释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问题。
3、组员在招生时要穿着整洁,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我们将坚持依法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生源均衡分布,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招生公开透明。
(二)招生政策
1、所有适龄儿童均需入学完成小学教育。
2、招收具有本地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的人,根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根据拆迁办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我们将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暂住户口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
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将优先接收。如果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则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
如果确需在我们区域借读的,家长需要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理手续齐全,经县局审批同意后,我们学校才能接收。严禁先接收学生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于本村居民的,需要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于其他购房户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如果没有购房合同,需要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和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要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居住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报名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范围和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根据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我们将招收2个七年级平行班,共100名新生。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招生时间:6月29日至7月15日。补录时间:9月1日至9月3日。
2、报名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带着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以及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