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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完整版10篇
大小:468.94KB 3页 发布时间: 2023-12-16 19:01:46 4.79k 4.78k

其次,我们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安监办将负责组织食品经营者、餐饮单位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日常巡查。我们还将与社区、食品生产单位、市场管理委员会、学校和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者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我们还将督促企业建立自检制度,进行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的定性检测工作,并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加快建立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农村群宴和种养殖业的监管,确保社区内没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此外,社事办和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培训。

我们还将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每月至少报送一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并组织进行专项整治活动。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本系统和本部门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监督检查信息,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我们还将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定期检查将每季度至少一次,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将重点关注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最后,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镇食安委和食安办将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责,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成都市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做出贡献。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完整版6

今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树立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理念。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同时,我们也要努力保持我镇食品安全总体稳中向好的态势,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首先,我们要加大力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具体来说,我们要认真开展八项专项整治行动,包括饲料农药兽药、私屠滥宰和注水肉、保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白酒行业、学校食堂和农村群体聚餐安全、以及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我们还要继续深入开展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毒豆芽、调味品以及病死禽畜的专项整治,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

其次,我们要加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我们要加大对地沟油、瘦肉精、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

此外,我们要推进监管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我们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还要建立基层监管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另外,我们要加强食品安全的宣教工作,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们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我们还要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

最后,我们要加强领导,强化职责体系建设。我们要明确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同时,我们要健全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我们的努力,相信我们可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完整版7

一、培训对象

1.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2. 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3. 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的关键人员。

具体人员如下:

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的关键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生产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

2. 食品流通企业(单位)的关键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经营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

3. 餐饮服务企业(单位)的关键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 药品企业(单位)的关键人员,包括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以及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

5. 医疗机构的关键人员,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6.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关键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7. 其他企业(单位),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的关键人员,根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的要求确定,并参加相应的培训班。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1. 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负责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协助。

2. 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监督指导。

三、培训内容

1. 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内容包括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根据市局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 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的培训需在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的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但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 培训合格证明的编号规则为:

2. 培训证明的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重复。

3. 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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