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加工管理制度
1. 粗加工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备防蝇、防鼠设备。原材料必须在粗加工间进行分类和存放。
2. 在粗加工过程中,必须首先检查食品质量,不得加工腐烂、变质、发霉、有虫或有毒有害的原材料。
3. 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且明确标识。加工肉类和蔬菜的操作台也要分开使用。
4. 加工完的食品必须妥善保管,做好防腐、防潮和防蛆的措施。
5. 每天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和工具进行消毒。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 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每天进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3. 管理人员和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4. 食堂的环境卫生要求:清洁卫生,无垃圾、积水和污垢;墙脚、屋顶和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5. 餐具的卫生要求:餐具和炊具要进行洗涤、清洁、消毒和保洁。保洁柜要定期消毒,消毒后的餐具要立即放入保洁柜,以防止二次污染。菜墩要保持清洁,并且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并做出明显标记。灶台和案板要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要分类使用,并且冰箱和厨柜要定期消毒。
6. 库房要按照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配餐制度
1. 烹饪好的食品要放入标有明显标志的容器中,并且分开存放。用后要及时清洁。
2. 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要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3. 长时间存放的食品要在60摄氏度以上或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下存放。
4. 存放熟食的容器要经过消毒后使用。
食品卫生"五四制"
1. 从原料到成品执行"四不"制度:
-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 保管员和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 加工人员和厨师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 教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2. 成品食品存放执行"四隔离"制度:
- 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
-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 食品与药物分开存放。
- 食品与天然水分开存放。
3. 使用食具执行"四过关"制度:洗净、刷洗、冲洗和消毒(使用蒸汽或开水消毒)。
4. 环境卫生执行"四定"制度: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工负责。
5.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和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 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3. 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食堂规定和标准。
4. 食堂应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并公示相关卫生管理条款,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 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定期学习和培训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营养知识,并进行考核。
6. 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和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