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存在围堰破损、排水管网未安装应急阀门,危险废物生产单位暂存设施不规范等问题。
3. 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有3家医疗机构连续两次排放污水和处置危险废弃物超标。
4. 需要明确职责分工
部分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界定不明确,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存在困惑。
5. 专职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缺乏
大多数区县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由临时兼职人员负责,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响应不迅速。
6.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不足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完善,救援队伍欠缺专业性,应急人员多为临时兼职,流动性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 巩固工作成果,将自查自纠和督察工作常态化
我们要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排查对象转化为日常监管抽查对象,提高企业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2. 加快能力建设,共享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
建立企业应急物资库和应急救援队伍库,形成储备管理方式,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调集最有效的物资和队伍进行救援。
3. 推进区县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以滨海新区为试点,推进全市环境应急机构和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4. 加强防风险意识,组织专项培训
组织政府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各类风险防范培训班,加强污染隐患防范意识。
5. 申请财政资金,加大对防风险建设的支持
通过申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支持,鼓励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完善防风险物资、设备建设和组织应急演练。